稳就业就是稳民生。为应对疫情影响,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任务,《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近日出台,通过一系列举措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稳就业和抗击疫情助企纾困有关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实际情况,实施方案主要针对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企业推出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五个一次性补贴”,即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社保补贴、一次性推荐补贴和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
“五个一次性补贴”针对企业录用人员的不同情况、用工规模的保持和增加、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情况,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浦东新区企业推荐人员等情况,设置不同的补贴。
例如,浦东新区企业录用浦东新区户籍员工,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6个月,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补贴每人500元;录用在沪首次就业员工,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企业补贴每人1000元。
一次性就业补贴针对企业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或当年度退役军人,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3个月,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和每人3000元的补贴。
部分补贴还能同时享受,例如一次性社保补贴、一次性推荐补贴和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此外,一次性稳岗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对应同一名被录用员工最多享受一次补贴,但如与市级政策有重叠可同时享受。例如,企业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本市高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根据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的规定,可重复享受市区两级补贴政策。
据悉,实施办法自2022年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6月17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参照执行。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放弃。